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035号


2024-07-11  来源:本站

  武汉新舟房地产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邾城街邾城大街以南(学府家园)1号楼1单元2层2号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XZBC20110139-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新舟房地产公司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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