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720号


2024-07-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72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1794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201400220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3002016GB00014F00080007  江汉区新世纪都市花园二期沁园春第8栋2单元13-14层3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张雅名下。(身份证:342224199302061822)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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