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032号


2024-07-11  来源:本站

  周小璐、张惠迎、周忠平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一区1号住宅楼20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0商)字第6282号,洪国用(2010商)字第628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0024250-1,市2010024250-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小璐、张惠迎、周忠平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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