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022号


2024-07-11  来源:本站

  金正成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汉阳区滨江大道188号世茂锦绣长江一期4栋2单元21层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5)第1316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201501262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正成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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