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872号


2024-07-08  来源:本站

  范欣怡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烽胜路88号胜利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用地H1地块胜利丰园项目(一期)16、4号商铺栋1单元15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79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欣怡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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