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871号


2024-07-08  来源:本站

  张桂华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粮道街小区华翼楼宇D1栋1单元1层10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6)103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0601317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桂华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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