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636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5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2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7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3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4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4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3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5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2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6 |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1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7 | 鄂(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694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20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
| 8 | 鄂(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694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9 |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