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636号


2024-07-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636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5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2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7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3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4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4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3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5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2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6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53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1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7 鄂(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694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20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8 鄂(2016)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5694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10005GB00003F00010719  江岸区四唯街解放大道1208号新长江国际裙楼2层3室  现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3)鄂01执恢155号之八、之九、之十、之十一、之十二、之十三、之十四、之十五的内容,解除该不动产的抵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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