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611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486号之一,章启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61606号 |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4008GB00001F00140163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楚大道908号金地·中心城西8栋2单元8层802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