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590号


2024-07-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590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545号之一,王枣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2846号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3010GB00013F00030004  江汉区香港路388号荷花苑小区C栋3单元1层101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王枣华(身份证号码:422429196812058286)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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