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579号


2024-07-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579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395号,杜健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2016001929 陈思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2023GB00002F00230005  武昌区水岸星城H37栋1单元4-5层2室   
2 武昌国用(商2016)第1607号 陈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2023GB00002F00230005  武昌区水岸星城H37栋1单元4-5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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