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549号
根据(2023)鄂28执583号之五、(2023)鄂28执583号,龙翠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0215号 | 敖小斌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001008GB00013F00010098 | 江岸区黄孝河路7号育才雅苑1栋1单元20层2003室 | 龙翠珍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