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13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后勤部驻武汉办事处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硚口区解放大道1063号 | 420104008002GB00110W00000000 | 2001.4000 | 城镇住宅用地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