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719号


2024-07-01  来源:本站

  湖北省黄石市东方山弘化禅寺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武昌区茶港新村东院1号水生科技苑J栋1层1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商2008)第600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200800438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省黄石市东方山弘化禅寺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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