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508号
根据(2022)鄂0113执2130号之一,王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03363号 | 黄芬,刘兵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3002019GB00008F00310003 | 汉南区东荆街太白路两侧汉南新城欧洲风情小镇一期八区A、C地块C5栋/单元1-3层3室 |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