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503号


2024-06-28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503号

  根据(2023)鄂0117执恢665号之二,武汉圣日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9303号 武汉祥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7002018GB02011F00010010  新洲区阳逻街平江东路333号东城明珠三期2栋1-2层11室  扫描件在XZGG2024003170中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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