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495号
根据(2024)鄂0107执恢26号,谢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6272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1011GB00013F00210009 | 武昌区欧景苑郁景阁1单元2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