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476号


2024-06-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476号

  根据(2023)粤03执恢8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3)粤03执恢88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561号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硚口区  依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执恢8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3)粤03执恢88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解除抵押。送达人员:曹定初(LS749)、王松华(LS398)。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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