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465号


2024-06-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465号

  根据(2024)鄂0191执恢227号之一,杨克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17068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2407002GB00082F00010266  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1550号武汉自贸城—全球商品采购中心一期A区、二期A区栋B-3单元1层(35)商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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