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32567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霍建国 | 陈望芝100% | 市2009010475、东国用(商2009)第280502003-21-2401号 | 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东银湖·水印桃源21栋2单元4层1室 | 93.4400 | |
2 | 霍建国 | 陈望芝100% | 市省200401585、东国用(改2005)第J241401001-7-8502号 |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中环西路特1号8-502室 | 97.6600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