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436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2409号之一,朱志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4239号 | 肖光升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007003GB00019F00030007 | 江岸区永清路43号永清庭苑3栋3单元401室 | 朱志全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