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8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龙良财 | 50%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1862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1875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67-1-301 | 92.03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薛峰社区67-1-301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18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1875号,为被继承人龙良财和配偶朱小荣共同共有。现龙良财已故,该房屋50%产权本该由配偶朱小荣、儿子龙凡和龙健以及龙良财的父母龙贤文和凃会庭共同继承。因龙良财的父母龙贤文和凃会庭先于龙良财死亡,配偶朱小荣和儿子龙健放弃继承,故由儿子龙凡继承房屋所有权的50%份额。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