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581号


2024-06-25  来源:本站

  陈丽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马场角路122号2单元4层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江国用(交2016)第0581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6015567)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丽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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