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408号
根据(2023)鄂0103执6589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6)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0688号 | 韩丽华,翁建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3005004GB00004F00030003 | 江汉区青年路59号华玻商住楼6号楼2单元5层1室 | 协执过户至童莲英(身份证:420103195804233746)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