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8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701234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张凤梅 | 50% | 鄂(2016)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9767号 | 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路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总公司江夏公司房改房1栋1单元2层1室 | 91.5500 | 张凤梅的50%份额由陈张利继承,陈国祥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