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山区长江社区104房产办证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18062674662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吴天阐 | 周瑜,高元 | 洪山区白沙二路8号长江鑫都D区1栋2单元18层(4)号 | 420111015002GB00068F00010141 | 89.6000 | |
2 | 魏德浩 | 王丽华 | 洪山区白沙二路8号长江鑫都D区1栋2单元18层(2)号 | 420111015002GB00068F00010139 | 70.74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