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成光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唐家墩街新华路699号万科唐家墩城中村改造K5地块1、2号楼及商业1号楼2号楼单元22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738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容成光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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