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8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风景区欢乐大道 301号东湖庭园小区14栋--20栋外围门面东湖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6628639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王玲(已故) | 100% | 鄂(2020)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159号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80号纯水岸·东湖三期(A-5,A-6,A-14)T20栋2单元21层1室 | 195.71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