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308号
根据(2023)鄂0111执恢258号之三,(2023)鄂0111执恢258号之一,雷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洪201100192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1015003GB00032F00060015 | 洪山区张家湾白沙洲大道108号青润家园6号楼商铺1层8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