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4第2664号


2024-06-14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4年8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鲍巧玲 50% 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8361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3R2地块淩悦华府1号楼1单元20层1号  127.9500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43R2地块淩悦华府1号楼1单元20层1号,不动产权证号:鄂(2022)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38361号为被继承人鲍巧玲和配偶郭西刚共同共有,现鲍巧玲已故,其所占50%产权本该由配偶郭西刚,儿子郭勤鹏,以及鲍巧玲的父亲鲍楚材和母亲龙桂英共同继承,由于被继承人鲍巧玲的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配偶郭西刚放弃继承,故由儿子郭勤鹏继承50%的房屋所有权。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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