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299号
根据(2024)鄂0113执347号,王文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2712号 | 王东青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3001007GB00017F00040045 | 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新长江·香榭澜溪(一期)4栋2单元6层2室 |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