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287号
根据(2024)鄂0115执134号,万晓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47426号 | 童赞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5006100GB00019F00050011 | 江夏区纸坊街纸坊大街51号嘉和世纪华庭5栋3层2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