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305号


2024-06-14  来源:本站

  贾学莲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新北街土产公司房改房1栋1单元3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改2016)第030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0185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学莲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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