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288号


2024-06-13  来源:本站

  陈艳枝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武昌大道东老福利院福馨园小区2栋2单元1层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夏国用(商 2013)第552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夏201300634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艳枝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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