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阳、刘嘉荔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嘉陵江路1号泛海国际居住区·桂海园3栋2单元17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111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阳、刘嘉荔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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