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3262号


2024-06-13  来源:本站

  易秀兰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66号东湖春树里8栋1单元5层17、18、19、20、21、22、23、24、25、26、27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6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6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66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29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18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3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67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36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26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263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218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易秀兰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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