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振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白沙六路26号胜利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二期)6号楼、1号商业1单元28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538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望振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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