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255号
根据(2023)鄂0106执恢3506号,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江2007003542 | 余运文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3004GB00002F00010062 | 江汉区唐蔡路121号雅苑公寓1栋B单元402号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敏(身份证号码:421123199201104819)名下。 |
| 2 | 江国用(商2007)第140483号 | 余运文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3004GB00002F00010062 | 江汉区唐蔡路121号雅苑公寓1栋B单元402号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敏(身份证号码:421123199201104819)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