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249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908号,王志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44153号 | 赵丹丹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2410011GB00008F00260024 | 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东银湖·水印桃源26栋1单元4层2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