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22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4412号之二,王凯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4465号 | 谢礼光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5014002GB00302F00030226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M地块碧桂园泰富国际一期3号楼19层A05室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王凯名下,作废产证。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