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90号
根据(2023)鄂0103执3812号之一,黄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硚200603107号 | 张先梅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03002GB00012F00500002 | 硚口区解放大道109号1号商网1-2层2号 | |
| 2 | 硚国用(商2006)第1018号 | 张先梅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03002GB00012F00500002 | 硚口区解放大道109号1号商网1-2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