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86号
根据(2023)湘1023执恢404号之五、(2023)湘1023执恢404号,曹登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洪20090051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家棚支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1001001GB00109F00010018 | 洪山区和平乡徐东欧洲花园16-3-402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