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176号


2024-06-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176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126号,华明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7986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融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9007GB00002F00050002  武昌区武泰闸经济适用房小区星火名苑13栋1单元3层1-3-1房   
2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7453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融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9007GB00002F00050002  武昌区武泰闸经济适用房小区星火名苑13栋1单元3层1-3-1房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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