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160号


2024-06-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160号

  根据(2023)鄂0113执5077号之十五,李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4544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2GB00006F00100003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461号庭瑞君悦观澜三期S1号商业栋/单元1-2层(1)商号、(2)商号(3)商号   
2 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4546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2GB00006F00100001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461号庭瑞君悦观澜三期S1号商业栋/单元1-2层(1)商号、(2)商号(3)商号   
3 鄂(2022)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4545号 武汉磊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3005022GB00006F00100002  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街461号庭瑞君悦观澜三期S1号商业栋/单元1-2层(1)商号、(2)商号(3)商号   

汉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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