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全景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前川街东寺村、群光村南美银邦三期4栋2单元9层2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HPBC20120287-80)/《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证号:武房初证黄字第201200783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大全景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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