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46号
根据(2024)鄂0106执3634号,郑红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49562号 | 刘玉兰,郑永诗(已故)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6007010GB00001F00010059 | 武昌区黄鹤楼街彭刘杨路232号首义园南部经济适用房1、2栋1号楼1单元9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