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117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4915号之二,周文晖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8192号 | 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8005GB00005F00030949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三期)32栋2单元2层5室 | 周文晖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