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2916号


2024-05-30  来源:本站

  湖北阳光一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栗庙村阳光100大湖第二期B地块2栋1单元11层1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50003-26)/《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夏201401363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阳光一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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