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091号


2024-05-29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091号

  根据(2023)鄂0103执12714号之二,余露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49548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86001GB00009F00410066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武汉万科魅力之城特区8栋17层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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