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086号
根据(2023)鄂0102执恢5392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江2014002156 | 郭新年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3003010GB00013F00030013 | 江汉区香港路388号荷花苑小区C栋3单元6层2室 | 解封,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汪金玲(身份证:422121198311042421)名下。 |
| 2 | 江国用(商2014)第03212号 | 郭新年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3003010GB00013F00030013 | 江汉区香港路388号荷花苑小区C栋3单元6层2室 | 解封,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汪金玲(身份证:422121198311042421)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