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4第2047号


2024-05-27  来源:本站

编号:2024第2047号

  根据(2024)鄂0115执恢132号,刘进超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941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2GB00002F00110064  武昌区杨园街铁机路5、7号华润橡树湾项目二期C组团C-5栋1-2层5室   
2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067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2GB00002F00110064  武昌区杨园街铁机路5、7号华润橡树湾项目二期C组团C-5栋1-2层5室   
3 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739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深圳市大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2GB00002F00110064  武昌区杨园街铁机路5、7号华润橡树湾项目二期C组团C-5栋1-2层5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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